2024年度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乡镇汇总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乡镇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乡镇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拟订我县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工作,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等级管理制度,对基本药物品种、管理、价格政策等提出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六)负责制定和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负责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七)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建议。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二)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负责卫生健康的援外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监督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十五)承担县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指导县红十字会、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七)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华容县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包括:13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医政医管与规划信息股、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股、基本公共卫生与妇幼股、政策法规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中医药管理股、老龄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爱国卫生工作股、宣传与健康教育股、财务股、人事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华容县卫生健康局乡镇汇总公开单位由2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构成:华容县注滋口镇中心卫生院、华容县北景港镇中心卫生院、华容县鲇鱼须镇中心卫生院、华容县东山镇中心卫生院、华容县三封寺镇卫生院、华容县胜峰卫生院、华容县新河乡卫生院、华容县治河渡镇卫生院、华容县万庾镇卫生院、华容县操军镇卫生院、华容县洪山头卫生院、华容县塔市驿卫生院、华容县终南卫生院、华容县禹山镇中心卫生院、华容县宋家嘴卫生院、华容县梅田湖镇卫生院、华容县新建卫生院、华容县团洲乡卫生院、华容县插旗镇卫生院、华容县幸福卫生院、华容县章华镇卫生院。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1530.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8.35万元,降低0.27%,主要是因为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拨款收入与其他收入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153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52.91万元,占56.4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8817.4万元,占40.95%;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59.84万元,占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153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82.04万元,占70.98%;项目支出6248.11万元,占29.0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152.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06万元,降低0.74%,主要是因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项目资金较2023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152.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4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0.06万元,降低0.74%,主要是因为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拨款收入与其他收入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152.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6.32万元,占1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万元,占0.05%;卫生健康(类)支出10580.59万元,占87.06%;交通运输支出100万元,占0.8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91.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15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66.32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华容县财政年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预算了人员经费,其他预算经费都通过预算调整在拨付时实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支出(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华容县财政年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预算了人员经费,其他预算经费都通过预算调整在拨付时实现。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63.4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华容县财政年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预算了人员经费,其他预算经费都通过预算调整在拨付时实现。
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
年初预算为2891.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3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度新增人员及在职人员工资调标。
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24.61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华容县财政年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预算了人员经费,其他预算经费都通过预算调整在拨付时实现。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186.3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华容县财政年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预算了人员经费,其他预算经费都通过预算调整在拨付时实现。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华容县财政年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预算了人员经费,其他预算经费都通过预算调整在拨付时实现。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华容县财政年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预算了人员经费,其他预算经费都通过预算调整在拨付时实现。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华容县财政年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预算了人员经费,其他预算经费都通过预算调整在拨付时实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64.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38.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1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026.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8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3.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0.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4.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8.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7.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5.8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9.1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56%,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9.36%。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用车,其中万庾卫生院1辆,章华卫生院1辆,操军镇卫生院1辆,禹山镇卫生院1辆,治河渡卫生院1辆,东山镇中心卫生院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涉及项目2 个,共涉及资金6248.11万元。对单位202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 个6248.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对所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52.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2891.97万元,执行数21530.15万元,完成预算的744.48%,绩效自评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全县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已完成540111份,建档率达98.5%;健康档案认领488419份,认领率90.44%;服务评价率65%。死亡核查4537份。共完成24310人免疫规划,其中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麻疹疫苗、百白破、流脑、乙脑、甲肝等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
全县0-6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21491人(其中3岁以下儿童8696人),管理率98.8%;新生儿访视率99.10%。孕产妇系统管理2494人,早孕建册率98.47%,产后访视率98.8%,已掌握的孕产妇建档率100%(无法录入3.0系统的流动孕产妇建纸质档案)。3.0系统老年建档84912人,系统录入老年人健康体检63618(年度体检人员)人,健康管理率69%;3.0系统高血压管理5.06万人,规范管理4.09万人,规范管理率80.81%;3.0系统糖尿病管理1.6万人,规范管理1.3万人,规范管理率83.66%;3.0系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3000人,规范管理率99.77%。3.0系统肺结核患者228人,管理率98.68%。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71339人,管理率77.4%,0-3岁儿童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7842人,管理率90.2%。全县21家乡镇卫生院均实行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应急机制,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及时报告率100%;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
2024年,全县共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04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总人数达49.40万,签约覆盖率90%。其中:(乡村振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2884人,签约率100%;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和伤残)人数1196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80人,签约率100%。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21929人,签约率100%。全年共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264种、184800本,其中中医内容超过40%,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264种,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473个、内容更新2844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278次、参加人数13676人次,举办健康教育咨询活动201次、参加人数12060人次。全面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4年收支业务均严格遵照预算执行,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由局本级通过年度绩效考核后再统一分配拨付的款项,预算在局本级,实际执行机构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卫生局本级按省市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每年度统一进行绩效评价,按评价结果决定奖罚资金的分配。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根据考核评分细则,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我单位自评结果为95分,等级为优秀。考评认为华容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卫生和健康部门的整体支出对保障卫生和健康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发挥了重要作用,强化了部门的责任,紧紧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个中心,突出抓好医疗质量安全、公共卫生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等工作,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医疗健康事业。我系统将在规定时间将考评结果在单位门户网与政务网上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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