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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华容县民政局(汇总)部门决算
来源:决算管理员   2025-09-03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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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

  华容县民政局

  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华容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民政局

  概 况

  一、 部门职责

  制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全县民政工作有关政策、规章和实施细则与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全县性社团和委托代管的全省、全市性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未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团基金的审批和监督;负责全县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指导县、乡敬老院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救济工作。

  制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承担福利机构的认定审批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拟订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并给织实施;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负责全县老区扶贫开发工作;负责老区扶贫项目的考察、审核、呈报工作;负责老区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老区办工作。

  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和使用中央、省、市下拨的和县本级的保障金;组织实施社会救济工作。

  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居务公开和居委会队伍建设;制定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社区工作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制定并监督实施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承办涉港澳台和涉外婚姻审核工作。

  主管行政区划工作;负责乡镇、村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研究和拟定全县行政区划的总体规划,办理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承办与邻县边界的勘定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指导和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务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指导并监督实施国家有关儿童收养法规;负责收容遣送工作;指导收容遣送站管理和建设工作。

  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华容县民政局和华容县民政事务中心、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所、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中心、殡葬管理执法大队、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共有7个二级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华容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华容县民政局、华容县民政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9068.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51.76万元,增加15.45%,主要原因是殡迁项目完工根据业务的需求调减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9068.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08.06万元,占99.1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60.27万元,占0.8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906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9.83万元,占8.02%;(项)目支出17538.5万元,占91.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068.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51.76万元,增加15.45%,主要是殡迁项目完工根据业务的需求调减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43.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5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31.35万元,增长11.4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根据业务的需求调增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43.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55万元,占0.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7753.5万元,占99.45%;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2万元,占0.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722.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84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下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预算执行数1.6万元,差异为1.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下行政运行年初预算0万元,预算执行数0.88万元,差异为0.8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下行政运行年初预算0万元,预算执行数0.6万元,差异为0.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下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预算执行数20万元,差异为2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下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预算执行数44.69万元,差异为44.6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下行政运行年初预算1483.62万元,预算执行数2945.77万元,差异为69.57万元,主要是按员工工资提标及退休干部职绩效发放导致实际执行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下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439万元,预算执行数487.73万元,差异为48.73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下儿童福利年初预算408万元,预算执行数419万元,差异为11万元,主要是按实际支出执行。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下老年福利年初预算0万元,预算执行数7万元,差异为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下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预算执行数54万元,差异为5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下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年初预算1714万元,预算执行数1631.36万元,差异为82.64万元,主要是按业务实际支出执行。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年初预算144万元,预算执行数98.2万元,差异为45.8万元,主要是按业务实际支出执行。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下救助供养支出年初预算5033万元(含城市特困和农村特困),预算执行数3205.15万元,差异为2086.75万元,年初预算资金包含财政直拨给各乡镇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护理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预算执行数700万元,差异为70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下防汛的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预算执行数12万元,差异为1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16)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下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预算执行数28.64万元,差异为28.6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1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下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预算执行数336.38万元,差异为336.3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年初预算3714万元,预算执行数2772万元,差异为942万元,主要是城市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人员减少。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年初预算7233万元,预算执行数6402万元,差异为831万元,主要是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人员减少。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下临时救助支出年初预算1540万元,预算执行数326.1万元,差异为1213.9万元,本年度民政事务中心实付326.1万元,其他临时救助由财政直拨给各乡镇打卡发放。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下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年初预算14万元,预算执行数176万元,差异为162万元,主要是一次性生活补助162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下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年初预算0万元,预算执行数711.07万元,差异为711.07万元,主要是一次性生活补助711.07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9.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6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39.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38%,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11万元,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完成预算的91.39%;与上年相比减少1.75万元,减少27.26%。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数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决算数等于上年数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2万元,减少24.49%。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数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决算数等于上年数,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预算的92.5%;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2万元,减少24.49%。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1万元,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的87.39%;与上年相比减少0.63万元,减少39.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求调减公用经费支出。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7个、来宾77人次,主要是上级单位调研及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和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5.0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065. 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65.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预算执行数336.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2.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预算执行数28.6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预算执行数7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降低0%。(本单位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89万元;开支培训费1.7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7.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3.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5.5万元。授予大型企业合同金额39.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6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9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5.24%。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5.91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23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不适用)。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5.85万无,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9.45%。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工程施工工具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3个,共涉及资金19068.33万元。单位2024年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其他社会福利支出”“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农村居民最低保障”“其他生活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1个16760.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93.93%;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2 个1065.0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对所属般公共预算支出17843.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5.0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19068.54万元,执行数19068.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贯彻执行国家预算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我单位严格按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开展预算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方案科学合理编制本部门预算,从严控制经费,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并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预算范围内开支,并完成所有预定目标,人员调动,及时进行了预算动态调整;二是按时完成预算编制报送工作,按照例行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资产管理采取统一管理,统一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对每件固定资产使用明确保管职责,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是按时将部门的预算、决算、绩效评价情况相关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使财务状况更加公开、透明。我单位切实以绩效管理为目标,健全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单位制度建设,提升预算管理质量。向本级县政府提交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结果报告。从总体绩效目标来看,加强对国家专(项)资金的监督、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群众满意度和职工满意度较高,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预算刚性不够,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二是部分绩效指标缺乏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动态监控机制,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二是科学合理地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一是预算关联机制;二是根据自评结果与2025年预算编制挂钩,优序资金安排;三是绩效指标修订,根据自评发现的指标缺陷,调整量化标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防支出((类)):国防支出由直接国防支出和间接国防支出两部分组成。直接国防支出,是指国家预算中的国防支出,主要包括军事人员的经费与训练费、武器装备和军事活动器材的购置费、军事工程设施的建筑费、军事活动经费、军事科学研究与试验经费、军事院校教育经费等; 间接国防支出,是指包括在国家预算其他科目中具有国防性质的支出内容,如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预算中的国际事务支出、宇宙航行及其技术支出、战略与关键物资的储备支出、退伍军人的福利与服务支出、国防公路系统支出、国债利息支出等。在这些支出中,有的直接具有国防支出的性质,有的直接或间接对国家安全发挥作用,有的被立法机构认为是国家安全所必需的,有的则是过去战争或军事开支的延续开支。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是指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职(役)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反映各种对个人发放的生产补贴支出,如国家对农民发放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以及发放给残疾人的各种生产经营补贴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件

  一、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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