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华容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华容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负责同各文艺工作者协会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听取和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2)组织召开县文联代表大会,组织召开全县文联系统的工作和学术研讨等会议。
(3)开展多种形式的文艺活动,发现和培养文学艺术人才,搞好文学艺术创作。
(4)组织、协同有关部门联系县内外文艺界的文学交流活动,加强县内外文艺交流。
(5)维护文学艺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团体会员服务。
(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华容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和组织联络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华容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不包含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39.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85万元,增长42.84%,主要是因为业务工作任务增加,项目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39.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5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3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3万元,占82.8%;项目支出24万元,占1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9.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85万元,增长42.84%,主要是因为业务工作任务增加,项目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5.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85万元,增长38.74%,主要是因为业务工作任务增加,项目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5.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万元,占4.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6.73万元,占86.13%;农林水(类)支出3万元,占2.21%;其他(类)支出10万元,占7.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1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财政追拨行政运行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财政追拨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3.3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财政追拨行政运行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财政追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财政追拨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财政追拨防汛经费。
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财政追拨其他支出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8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6.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1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降低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降低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拨款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84万元,用于召开业务工作会议,人数330人,内容为第七次代表大会等会议;开支培训费0万元;2024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8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1.1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 个,共涉及资金24万元。单位2024年度“业务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4.76%;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 个4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对所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140.03万元,执行数139.53万元,完成预算的99.6%,绩效自评得分99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高质量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二是保障人员经费和机构正常运转,年度综合考核二类单位;三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中心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需加强厉行节约机制,提高单位三保支出的保障能力;二是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存在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完善财务控制管理制度;二是优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通过成立评价小组,依据相关政策规定、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计划、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2024年度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等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对本部门2025年度预算安排,结合“零基预算”改革目标和要求,优化单位支出结构,结合预算一体化系统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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