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华容县公安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华容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全县敌情、社情,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整治社会治安的对策。
3、组织侦破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刑事、经济犯罪案件,组织、指导、监督相关重大侦查行动,协调处置相关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防范处置邪 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药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工作;依法管理居民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华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组织、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5、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交通事故的查处;组织指导街面治安巡逻工作,预防和制止街头犯罪。
6、指导和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7、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监督管理保安机构和保安人员。
8、依法管理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打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
9、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管理与考察;管理县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
10、组织实施对来本县或途经本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及重大经贸、文化、竞赛活动的保卫工作;守卫重要的场地和设施。
11、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
13、负责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县公安局及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的公安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拨款的经费计划,并监督其管理、使用情况。
14、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领导和指挥。
15、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管理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核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
16、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严重违纪案件。
17、指导全县的森林公安工作。负责全县森林派出所的行政管理和业务领导工作,负责组织侦破森林特大案件及重大森林治安案件,负责组织国有林场治安工作和刑事案件侦破以及突发案件查处,掌握全县林区治安动态,负责全县森林防火、灭火日常工作,侦破森林火灾案件及各种林业行政案件。
18、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华容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包括:
1.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2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警务保障室、党风廉政办、警务督察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情报大队、反恐怖大队、森林警察大队、食品药品和环境案件侦查大队、城市管理警察大队、维稳办、看守所、拘留所、执法办案中心。
2.派出机构:根据行政区划和社会治安情况设立18个派出所,分别为城中、城东、城西、城南、东山、万庾、北景港、鲇鱼须、操军、注滋口、三封寺、新铺、治河渡、新河、插旗、团洲、梅田湖、禹山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华容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华容县公安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3865.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62.94万元,增长21.60%,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收入增加,防汛救灾工作任务重,工程项目建设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3865.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24.17万元,占98.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0.85万元,占1.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386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1.4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83.11%。项目支出2341.7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6.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729.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97.68万元,增长21.16%,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收入增加,防汛救灾工作任务重,工程项目建设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67.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5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5.82万元,增长1.20%,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民、辅警工资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今年新增防汛救灾任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22.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6.84万元,占8.80%;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0219.14万元,占74.47%;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24.48万元,占0.18%;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261.86万元,占16.48%;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0万元,占0.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76.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46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1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99.03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180.98万元,支出决算为730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经费。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经费。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6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经费。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96.77万元,支出决算为262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经费。
9、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4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经费。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67.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15.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2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252.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7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6.61万元,支出决算为196.04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与上年相比减少100.76万元,降低33.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财政号召,精简节约的结果。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94.55万元,支出决算为193.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与上年相比减少100.97万元,降低34.23%。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24.99万元,支出决算为24.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22.68万元,降低83.08%。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一台执法执勤车辆,报废一台执法执勤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69.56万元,支出决算为168.99万元,
主要是车辆日常维修、保险、油料等支出,完成预算的99.66%;与上年相比增加21.7万元,增长14.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财政号召,精简节约的结果。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防汛救灾任务重大,车辆损耗维护费用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5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22万元,增长11.85%。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是因为工作任务增加,接待次数和人次增加。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37个、来宾200人次,主要是工作督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1.8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26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32万元,项目支出1246.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61.8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和项目建设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经费。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4.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47.68万元,增长26.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今年防汛救灾任务重,费用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万元,用于召开党委会议、建党102周年庆祝大会、全县公安工作会议、净风4号等会议摄影开支。开支培训费37.26万元,用于开展加20名新警的新警培训、晋衔培训及业务培训。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6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2.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23.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8.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37.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02.9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8.9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5.3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32.69%,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2.01%。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5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1248.47万元。执法办案中心提质增效项目、万庾、注滋口、鲇鱼须、城东、操军派出所建设项目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 个32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28%;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6 个1216.46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53.7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如有,一级预算部门填写)。组织对所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60.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61.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如有,一级预算部门填写)。组织对2024年度0个新增重大政策和6个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共涉及资金1248.47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13870.38万元,执行数13863.1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5%,绩效自评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有力维护了县域稳定;二是重拳打击了违法犯罪;三是不断加强了基层治理;四是强力夯实了基础保障;五是不断强化了队伍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完成率有待提高。由于财政紧张,部分项目资金、结余资金下达时间较晚未能及时使用拨付,有关项目工作开展时间较晚、结算支出时间滞后导致预算完成率较低,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把预算管理纳入项目管理体系,把预算编制与预算的执行工作贯穿于项目执行的全过程;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了解财政、财务规章制度,约束财经纪律;三是对业务类项目要实行深度整合,除财政据实核定项外,根据大类业务设立项目,确保资金正常使用。二是部门评价结果:无。三是事前绩效评估结果:无。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2024年度绩效自评及财政评价结果,2025年预算安排将强化绩效导向,优化支出结构,对执行偏差大、效果不显的项目予以压减或取消。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加快资金支付,减少结转结余。完善预算与项目管理深度融合机制,推进项目整合与绩效约束。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实行绩效与预算安排硬挂钩,切实体现“奖优罚劣”和无效问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防支出(类):国防支出由直接国防支出和间接国防支出两部分组成。直接国防支出,是指国家预算中的国防支出,主要包括军事人员的经费与训练费、武器装备和军事活动器材的购置费、军事工程设施的建筑费、军事活动经费、军事科学研究与试验经费、军事院校教育经费等; 间接国防支出,是指包括在国家预算其他科目中具有国防性质的支出内容,如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预算中的国际事务支出、宇宙航行及其技术支出、战略与关键物资的储备支出、退伍军人的福利与服务支出、国防公路系统支出、国债利息支出等。在这些支出中,有的直接具有国防支出的性质,有的直接或间接对国家安全发挥作用,有的被立法机构认为是国家安全所必需的,有的则是过去战争或军事开支的延续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被装购置费:反映法院、检察院、政府各部门以及军队(含武警)的被装购置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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