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5-2310593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5-15
- 公开日期:2025-05-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政办发〔2025〕4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2025年生态环保工作
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梅田湖镇2025年生态环保工作责任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梅田湖镇2025年生态环保工作责任分解表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具体工作 |
牵头责任人 |
责任单位 |
1 |
国、省控断面及排污口稳定达标排放 |
监测藕池河东支入境断面、与操军白莲村交界断面排污口稳定达标排放。 |
1.加强排渍口巡查管控,监测断面上游3公里、下游0.3公里排污口稳定达标排放及排污口周边清基扫障。 2.杜绝牛羊上堤、垂钓、非法养殖场,规范经营主体废水(污水)排放。 3.开展含磷洗涤用品专项整治,治理农户生活污水。 |
陈志辉王 盟张露平谢佳林 |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监所、水利事务中心、各村(社区)
|
2 |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
规范畜禽养殖管理,禁止养殖尾水及腌制废水违规排放,加快化肥减量工作推进落实。 |
1.加强辖区内畜禽养殖规范监管,特别针对养殖尾水、腌制废水排放污染及群众反映强烈养殖污染问题,强化督促整改。 2.对一线大堤内外洲违规禽畜养殖常态巡查、粪污处理,藕池河及水源保护地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增养殖点。 3.加强宣传及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化肥减量。 |
文立志孔 勇李 峰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
3 |
秸秆、垃圾禁烧 |
严禁秸秆、农业垃圾露天焚烧。 |
开展日常禁烧宣传、巡查、加强禁烧管控,对违规露天焚烧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
文立志何 为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 |
4 |
人居环境整治 |
加强沟渠管控,系统整治垃圾转运处理,加快推进厕所革命。 |
1.常态管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垃圾分类,杜绝焚烧垃圾,杜绝垃圾违法填埋场。 2.加强垃圾压缩站(含渗透液)监管;强化污水处理,加快网管延伸建设,落实沟渠管控实名制。 3.加大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力度,完成2025年厕改。 |
谭则骏黄 朋李 峰 |
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各村(社区) |
5 |
河道污染整治 |
一线大堤、主沟主渠规范管控。 |
1.加大对一线大堤巡查力度,重点整治乱搭乱建、堆放生活垃圾、非法填埋、违规养殖、牛羊上堤等情况。 2.定期开展河道主渠“四乱”清理。 |
陈传军丁湘容 |
水利事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 各村(社区) |
6 |
饮用水安全保障 |
梅田水厂、永吉水厂、惠民水厂等饮用水源地水质管控。 |
开展水源地保护工作,对出现污染水源地情况及时处置到位。
|
陈传军丁湘容 |
水利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梅田村、永吉村、新垱村 |
7 |
企业环保污染及污水处理厂管理 |
严禁企业任意排放污染物。确保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 |
1.加大对镇内企业巡查力度,督促企业排污设施正常运行,对乱排污染行为依法处置。2.定期对污水处理厂巡查,确保正常运行。 |
王 盟 文立志孔 勇 张露平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污水处理厂、市场监督所、迎丰社区、三合村、新垱村、梅田村、友谊村 |
8 |
腌制企业管理 |
严控腌制企业尾水任意排放 |
严禁土窖腌制,加强对腌制企业的日常巡查管控,及时关注腌制尾水储存情况,督导腌制尾水转运,对任意排放腌制尾水企业进行严格执法。 |
文立志孔 勇 易国锋何 为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 |
9 |
黑臭水体治理 |
治理和加强镇域黑臭水体巡查 |
1.加强已治理的的黑臭水体的日常管护。 2.加强巡查,对影响或产生黑臭水体的源头进行及时整治。 |
王 盟 张露平 |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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